3月1日上午,交警莲湖大队西稍门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发2月10日下午4时50分许,交警驾驶警车对工农路占用公交车道的车辆进行执法取证,路人吕某明途经警车时,无故上前对着警车内的民警辱骂,整个过程持续了四五分钟,事发时民警报警,而吕某明乘坐一辆私家车离开。在向公安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报警后,经过调查,警方查明吕某明名下经营一辆出租车,警方在通过出租公司联系口头传唤吕某明未果,而吕某明也始终不愿前来接受调查询问。
该负责人介绍,随后的几天里,警方经过大量工作,吕某明终于于2月27日下午来到交警部门接受询问调查,并向当天执勤民警道歉。当天下午,吕某明被移交公安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28日下午,吕某明社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被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华商记者 李小博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