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社会竟然还有人这么嚣张!”此事在当地引发众人愤怒,纷纷在社交媒体上对该男子进行谴责。
据警方介绍,2月25日21时许,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迎宾花园附近路段,一辆车牌为吉EPT025的黑色越野车撞倒一辆电动车,致电动车上儿童受伤,一名群众看到后便叫越野车主先带伤者去医院救治,但越野车主却直接从车上拿刀砍伤该群众头部,之后驾车逃跑。
事发后,吉阳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并依法迅速开展侦破工作。27日上午,专案组发现该车出现在东方市,随即联系东方市公安局对该车进行布控。当天18时许,专案组在东方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成功抓获车主邹某某,并在某小区停车场查扣其25日驾驶的越野车,从车上查获作案刀具一把。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对其于25日驾车至迎宾花园附近路段时撞到一辆电动车致使车上人员摔伤,又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邹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三亚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