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团伙,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瓦房店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要被告人房善财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犯强迫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团伙其他成员被判处3年8个月至1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事情要从2016年年初说起。2016年1月10日、14日、24日夜间,瓦房店市阎店乡薛家村村民王某家的财物3次被打砸。
在第三次被打砸时,早有准备的王某在他人帮助下,抓到两名陌生男子。之后,王某报警。
警方立案后侦查发现,打砸是由一个不法团伙所为,团伙主谋房善财,外号“房老四”,是薛家村村委会原主任,曾因犯贪污罪、破坏选举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先后两次被判刑。此次指使同伙打砸王某,仅是因为怀疑其情妇与王某有染。
警方经侦查后,将案件移送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瓦房店市检察院发现,案件背后还隐藏着其他涉罪行为。
瓦房店市检察院决定派出精兵强将,深入办案一线。
经查,2015年12月7日10时许,为了将郭胜利拉入团伙,房善财纠集赵连文、张聪、吴吉乙将其强行带至瓦房店市一宾馆内殴打、辱骂,并强迫其吸食毒品。
因与李某有矛盾,房善财及其同伙还逼迫郭胜利录制陷害李某的录像视频,以此要挟、恐吓李某。
当日16时45分,房善财在非法拘禁郭胜利6个小时后放其离开。
2016年1月,因与一木材厂龚姓老板产生矛盾,房善财指使郭胜利等人放火烧木材厂堆放的大批木材。郭胜利等人到达木材厂后,由于害怕,没有点燃大堆木材,仅用柴油烧了块抹布。
据瓦房店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团伙其他成员分别是初中、小学文化,居住在不同的乡镇、街道,其中3人有吸毒史,两人有前科,均是被告人房善财通过毒品笼络发展而来。
瓦房店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此案公诉意见时表示,被告人房善财、张聪、赵连文、吴吉乙、郭胜利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分别或共同触犯非法拘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被告人房善财、张聪、赵连文、吴吉乙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房善财、郭胜利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郭胜利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郭胜利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应当对房善财、张聪、赵连文、吴吉乙、郭胜利数罪并罚。
2016年11月2日,瓦房店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目前,被告人房善财等人已上诉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二审正在审理之中。
“在农村地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违法手段称霸一方、欺压百姓、获取利益的‘村霸’‘街霸’,不仅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同时也危害到农民群众的利益。此案中该团伙虽然纠集人数不多,但社会危害性不小。”瓦房店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分析称。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