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益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报,2月21日16时25分,益阳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蔡某安(男,65岁,2017年2月15日因涉嫌盗窃犯罪,被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并收押)向管教民警报告称:腹部不适。值班医生得知后立即对其进行诊查,发现其血压不正常,看守所立即将其送往益阳市中心医院救治。16时56分,蔡某安被送入急救室抢救。18时40分,蔡某安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立即成立蔡某安死亡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小组,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正对死者死因开展全面调查和检验鉴定。鉴定结论和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根据调查结果,如有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失职渎职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颁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