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傅女士为何会被罚?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
生病找丈夫替班被罚
今年61岁的傅女士,从2016年6月开始做环卫工,主要负责章丘绣惠镇中央大街500米左右的路段。
“元旦期间,1号或者2号,那天是雾霾天,还下着蒙蒙小雨,我感冒了就在村里的诊所输液,叫老头子替了我两个小时,结果查岗的逮住了。”2月9日,傅女士接受采访时说,替岗被发现以后她赶紧来到工作地点,之后几天也只在中午休息的时候输液治疗。
其间,傅女士听说替岗要被罚款100元,就找到领导说明了情况。
“领导说明人不用细讲了,我以为不会罚钱了。”傅女士说,他们每月月底发的是上个月15日至当月14日的工资,她在1月23日领工资的时候发现少了100元。
傅女士的工资存折显示,1月23日发放工资764.70元,而她当月应该领取864.70元。
“我找人替岗是有原因的,不是故意的。我要是故意的,我做的确实不对。”傅女士认为,自己是因为生病才找丈夫替岗的,事出有因,不应该罚那么多。
打电话投诉后被辞退
于是,傅女士找环卫所领导反映问题,由于当时没有解决,傅女士就打了12345热线投诉,希望能减免罚款。
“都打了四回了,他们也没找我谈话,不过昨天下午两点多我过去了。”傅女士说她希望在拨打热线以后能减免罚款,但是没想到当天下午却接到了被辞退的通知,这让傅女士感到意外。
一个月工资才800块,罚款就是100元,傅女士觉得罚太重了。
起初,一位工作人员称辞退傅女士是因为她不服从管理,但绣惠环卫所的刘所长却称,这与傅女士拨打热线投诉有关系。
“请假是可以的,我们可以进行内部调控,让其他人来打扫。”绣惠环卫所刘所长说,“既然跟着我们干就得服从我们的制度管理,你又不接受,又打举报电话,我们拿着钱非得让你来干活吗?”
刘所长说,他们管着150多名环卫工,如果不辞退傅女士,以后其他环卫工不满意都会打举报电话,但是打了举报电话就要付出代价。
生活日报记者介入后
刘所长称傅女士想继续工作就得交罚款:举报了两次(她知道两次),一次罚款100元,但是她还要向上级部门反映,最后由领导决定是否让傅女士继续工作。
傅女士私自找人替岗是有她做得不对的地方,按规罚款也是合理,但是这“举报也要罚款”的说法理从何来?
采访中,环卫所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绣惠环卫所岗位目标责任书》,其中一条规定,保洁人员严禁替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辞退,最后一页还有傅女士的签字和手印。
傅女士及另外几位环卫工介绍,他们工作时仅签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社保的。
律师认为可以维权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称,绣惠环卫所辞退傅女士的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
律师张海杰则认为,傅女士与环卫所已经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可以要求换位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