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皇岗海关6日在福田口岸旅检渠道查获了农历新年以来首宗携带濒危动物入境案件,查获穿山甲鳞片10千克。
2月6日18时左右,一名中年妇女从福田口岸旅检入境大厅入境时手拎两个黑色塑胶袋,在通过海关监管区时被海关关员拦下。经检查,塑胶袋中的物品是两个背包大小的包裹,包裹经过层层包装,捆扎得非常紧。从外部触摸,无法得知物件的内容。
关员询问旅客包裹内所装何物,该妇女回答“是一些装修料件。”在关员划开包裹后,发现里面全部都是穿山甲鳞片,共计10千克。
该名妇女随即表示,自己是为了收取350元带工费,帮一名货主带货,不清楚携带的是穿山甲鳞片。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皇岗海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一些人认为穿山甲鳞片有滋补效用,消费市场未完全杜绝。穿山甲自1994年起便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2,由于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穿山甲数量急剧减少,2016年底,穿山甲被提升至《公约》附录1,禁止一切国际贸易。
皇岗海关提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出入境的野生动植物除了穿山甲及其鳞片,还包括象牙、斑马皮、犀牛角、羚羊角、马鹿角、金刚鹦鹉、玳瑁、砗磲、鹦鹉螺、红珊瑚、小叶紫檀、沉香等。携带这些物品出入境,一旦被海关查获,物品将被收缴,当事人轻则会受到海关的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