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公安部联合国税总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4部委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工作,于7月初下发了135家涉及北京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名单,并确定了11家重点企业。
经查,该案涉及上述11家重点企业中的2家,实际负责人均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且2家公司均存在账户异常、进销项严重不符等情况。经初步核实,2家公司存在为全国1000余家受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嫌疑,故该案的审查逮捕工作对保障侦查及后续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影响。
针对此类具有专业性强、涉及公司众多、银行资金账目庞大等特点的案件,海淀检察院稳步开展审查逮捕工作,实行提前介入机制,全程引导侦查取证。成立协同办案组,提升办案质效。
据了解,该案共有卷宗30余册,相关公司及个人银行账户明细繁多,为提高办案效率,海淀院在接到案卷文书后,成立由一名检察官作为负责人主办案件、其他经验丰富办案人员协办的协同办案组。
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办检察官负责审查涉及开票公司嫌疑人的开票行为,以及核对开票公司对公账户及他们控制的私人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关系;其他协办人员负责审查涉及受票公司嫌疑人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以及核对受票公司对公账户及他们控制的私人账户之间资金流关系。最终,保质高效的缕清了行账户之间的资金流、扣除的“点位费”在虚假交易金额中所占比例、虚假抵扣税款金额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