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8日,52岁的吕某在朝阳区家中将59岁的大姐吕女士打倒在地,致其胸部肋骨骨折。吕女士的儿子当即报警,吕某主动投案,后被取保候审。
据吕女士说,当天她去弟弟吕某家吃饭,父亲也在场。其间,她因父亲卖了房子并给弟弟买车一事与弟弟发生争执。吕某用拳头朝其胸口打了三四拳,她倒地时,碰倒了桌子上的暖水壶,热水洒在身上。
法院审理认为,吕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吕某未如实供述,不构成自首。鉴于吕某当庭自愿认罪,对被害人进行了一定的赔偿并得到谅解,故酌予从轻处罚。本案起因于家庭纠纷,吕某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故依法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