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方今日通报“1.15萧山机场附近空域无人机”相关情况,通报称,机场警方接报后立即布置警力跟进,对该视频真伪进行甄别,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目前,该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同时,作为该型无人机生产商的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也发布声明表示,对此类高度危险的使用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据浙江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1月15日19时许,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某飞友QQ群中浏览到一段视频,其内容为有无人机在疑似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附近,空中近距离拍摄飞行中的民航客机。机场警方接报后非常重视,立即布置警力跟进,对该视频真伪进行甄别,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经调查,1月15日17时左右,市民袁某(23岁,男,杭州萧山人)使用型号为“御”的大疆无人机,在萧山区新街镇距机场约8.5公里处升空拍摄日落。该无人机升空至高度450米,拍摄了多个空中画面,其中包含多架途经的民航客机,空中拍摄过程约10分钟。事后,袁某截取了8秒视频上传至飞友QQ群,并被网友转载。
据查,袁某系业余飞行爱好者,无相关资质。该飞行器是袁某于2016年12月初购得。目前,该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同时,针对该事件,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也发布声明。大疆在声明表示,大疆对此类高度危险的使用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提醒广大用户时刻注意飞行安全。目前已应相关部门要求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