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四川眉山市工商部门获悉,眉山市近日查处了一起以销售黑大蒜产品为名义发展下线、敛聚钱财的传销案件。截至案发时,嫌疑人彭某等已在眉山发展会员670余人,涉及金额700余万元。
2016年10月,眉山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以推销山东某公司黑大蒜产品为名发展下线、敛取钱财。接到举报后,眉山市工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
经查,嫌疑人彭某等人以销售山东某集团研发的黑大蒜产品为由,先后在眉山、乐山、资阳、昆明等地采取授课方式宣传黑大蒜产品的好处,并通过高额薪酬吸引大量社会群众参与并发展下线,大部分会员缴纳会费后并未领取等额黑大蒜产品,只为赚取高额薪酬奖励,其所获奖励均来自下线会员缴纳的会费。
据介绍,该组织发展新会员的奖励模式有三种:一是直推奖,即发展新会员可领取会员缴纳会费的15%作为奖金;二是对碰奖,即发展两个新会员,可分到两个新会员缴纳会费(按照缴纳金额较少的会员会费计算)的15%作为奖金,对碰奖可往下线持续领取;三是见点奖,即为下线每发展一个新会员,上线就可领取200元奖励。
工商部门调查认为,嫌疑人彭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目前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彭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案也是眉山市工商局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期间查处的一起典型传销案件。
记者获悉,长期以来,眉山市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已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为主、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从2015年至今,全市共查办传销案件16件,捣毁传销窝点47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564人次,刑事追究31人次。查处了利用“博德各乐”、“好老婆”、“黑大蒜”、“星品汇”等开设实体店的一批网络传销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