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视频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表妹跟外人联手坑表姐 利用贷款骗来15万多

来源:东北新闻网编辑:保存2017-01-06 14:38:11
分享:
  因为信任,她找表妹想办法贷款;因为贪念,表妹在别人鼓动下动起了骗她“零花钱”的想法。这下子内外联合,她做梦也没想到,表妹帮着“外人”骗得自己负债累累。事情败露后,表妹才后悔了……

  分期付款花4万美容

  她找表妹想法贷款

  2016年8月,丹东刘女士接受了一项美容手术,总价4万元,用的是贷款分期还款的方式。本来刘女士工作稳定,其实每个月还贷也不是太大问题,但她总觉得这样生活压力比较大,而且还款时间长,需要还的利息也多,就打算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办一个低息贷款先把这项还上。于是,她去找了自己一向表现出“门路”很多的表妹李倩。

  李倩表示这事好办,自己有个“神通广大”的朋友张青,这事找他准行,就介绍刘女士和张青认识。刘女士见了张青,看其做派像是“有能耐的人”,便正式托他为自己办理贷款。

  妹妹跟外人联手下套

  忽悠她进了骗局

  张青这边对刘女士满口答应,那边回过头却起了别的想法。他私下找了李倩对她说,你姐看着是个挺实惠的人啊,她还有正式工作,贷款相当好办,咱俩也不能给她白忙活一回,要不咱俩联手从你姐那弄点儿零花钱?

  李倩起初有点儿犹豫,毕竟是有血缘关系的姐妹,但想到丈夫入狱,自己没有正经工作没收入来源,而表姐刘女士看起来却没什么后顾之忧,于是便同意了张青的想法。

  两个人的“同盟”正式形成,李倩专门负责忽悠表姐刘女士,吹嘘张青“神通广大”,让她对张青深信不疑,张青则暗中等待时机成熟,待李倩忽悠成功他就上场。

  交出身份证手机卡

  接连“被贷款”15万多元

  经过妹妹一段时间的洗脑,刘女士对张青开始言听计从。张青说“门路”找到了,需要刘女士提供身份证、手机卡、工作证明等重要个人信息,刘女士毫不怀疑地尽数给了他。

  但刘女士提出,没有手机自己生活上多有不便,张青还主动帮她办理了来电转接业务,这样刘女士在手机卡被张青拿走期间所有来电都可以转到别的手机号上,正常接打电话没问题,只是短信却都会发到张青拿走的那张手机卡上,可刘女士对这点却并不知情。

  至此,张青二人的骗局算成功了一大半。张青拿着刘女士的这些身份信息去多家银行一共贷款了7.5万元,因为银行办理贷款需要本人去做最终确认,此时李倩再次出场,以天花乱坠的理由催促不太明白贷款流程的刘女士迅速签了字。

  不久后,银行用短信通知放款了,张青特意用他以为可以躲避侦查的方式,将以刘女士名义贷出来的7.5万元通过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分批转到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上,随后从中抽出8000元给李倩作为“分成”。

  这边张青二人已经分赃结束,那边刘女士却还在等着银行放款。因为迟迟没有动静,她多次询问李倩二人,却压根没想到自己已被妹妹联合别人坑了一次。

  面对刘女士的询问,李倩二人不但没有慌张,还将其视为刘女士没发现骗局的信号。两人随即用第一次贷款没办成为借口,带着刘女士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第二次7.9万元的贷款。这次尽管是刘女士自己参与办理的,但因为想着李倩二人“为自己忙前忙后”,在输入账户密码时也没好意思背着他们,于是李倩二人又轻而易举地获取了刘女士此次贷款的账户密码。接下来,张青等刘女士这次贷的7.9万元一到账,又转入了自己的银行卡中,这次他给李倩分了3000元好处费。

  把表姐坑惨了

  表妹拿到1.1万元好处费

  因为此次小额贷款公司承诺当天下午就放款,刘女士便每隔两个小时去银行查看一下,可眼看当天银行快要下班了账户里依然没有余额,她终于觉得不对劲了,跟银行要了账户明细,发现7.9万元已被人转走,而对方账户归属者正是张青,此时再拨打张青电话已经不通。

  这回刘女士彻底明白过来了,2016年12月19日,她到丹东市振兴区四道沟派出所报案,民警随后于12月24日侦察到了张青的藏身地点将其抓获。

  面对警方询问,张青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李倩也参与其中。到案后的李倩对自己坑表姐的行为表示万分悔恨,称自己只是一时糊涂。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青、李倩二人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特派丹东记者 王晓阳

  来源:辽沈晚报

关闭
关闭
资讯 视频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视频

地址:邯郸市水院北路甲23号 客服热线:400-707-4888 经营许可证:030030号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82615762 通信管理局ICP证:冀B2-20080045 冀ICP备12015509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