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30日晚,年近5旬的孙某去了一家舞厅,与女服务员小张(化名)相识。两人离开舞厅到歌厅唱歌喝酒,一直喝到次日5点多。孙某将醉酒的小张带回家中,看到小张醉醺醺的状态,孙某起了色心要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但遭该女奋力反抗。恼羞成怒的孙某用手猛击小张,随后借助暴力对小张强行不轨。事毕,性烈的小张趁孙某不备,打开窗户从2楼跳下时倒地受伤。警方接到报警赶到现场,伤者经法医鉴定,2处腰椎骨折,多处横突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1级。警方将孙某拘捕。
庭审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被告人孙某认罪。此前,孙某亲属代其赔偿给被害人20万元,被害人书面谅解孙某。法院查明孙某有犯罪前科,依法从重处罚;作案时又造成被害人轻伤,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谅解,一审法院于日前以强奸罪对孙某判刑3年6个月。
来源: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