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新修订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正式实施。新规的实施对于旅客搭乘飞机有何影响?石家庄机场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在航班始发地,因天气、空中交通管制等原因造成的延误或取消,旅客要自理食宿费用
《规定》指出,从2017年1月1日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不过,《规定》也明确,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包括机务维护、航班调配等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石家庄机场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根据《规定》,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以及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
旅客应当文明乘机、合法维权
《规定》明确,航班发生延误后,航空公司应当在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内,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呼叫中心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旅客发布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包括航班出港延误或取消的原因。发生机上延误时,要每30分钟向机上旅客通报动态信息。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超过3小时的,要在安全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规定》要求,旅客应当文明乘机、合法维权,不得违法进入机场控制区,堵塞安检口、登机口,冲闯机坪、滑行道、跑道,拦截、强登、强占航空器,破坏设施设备,或者实施其他扰乱民航运输生产秩序的行为。
隐匿携带禁运物品,将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新修订的《规则》规定,如携带贵重物品、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旅客和残疾旅客等,民航安检机构可以对其实施非公开检查,一般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安检员实施。
石家庄机场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则》详细列出了安检过程中安检机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的14种情形。其中,旅客有“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故意散播虚假非法干扰信息的”“在行李物品中隐匿携带民航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的”等行为,将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是新规中新增的内容。
《规则》还要求,对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告知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对于旅客提出需要暂存的物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暂存服务,暂存物品的存放期限不超过30天。
(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