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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团伙境外设点 冒充司法机关诈骗百余万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大洋2016-12-28 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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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关情况。据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周继业副院长介绍,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627件,生效判决罪犯1461人,涉案金额2.7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近8000余万元。

  典型案件

  境外设窝点 冒充司法机关 诈骗100多万

  12月27日,省高院组织南京、苏州等6个设区市的7家基层法院对10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郑美等53名罪犯被依法判处13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据了解,这是日前“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后,江苏法院第一次按照该《意见》组织集中宣判。

  这10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微信、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冒充快递公司、医保中心、司法机关人员等多种诈骗手段,涉案金额达460余万元。其中,郑美等29人诈骗案非常典型。

  法院查明,2015年3月至5月,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郑美等人参加他人领导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组织,由一线人员向中国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冒充顺丰快递人员,谎称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卡涉嫌洗钱等犯罪,在被害人相信后将电话转到二线人员,由二线人员冒充案发地公安机关人员,问清被害人的家庭、财产和银行账户等情况后,将电话转到三线人员,由三线人员冒充检察机关人员,虚构被害人涉嫌洗钱犯罪,需要对被害人财产进行核查比对等事由,诱骗被害人进行转账或者进行网银操作汇款。其中,郑美是三线队长,并培训一线工作人员;林志英也负责三线工作,徐海斌、薛汉伟等人负责二线或三线工作。到案发,这个诈骗团伙骗了10余人共计近120万元。其中,有两名被害人是年满60周岁的老人。

  一审法院认为,郑美、林志英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诈骗罪。在该案中,这些人共同在境外设置诈骗窝点,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作案,还对部分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诈骗,依据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应当酌情从重处罚。最终,郑美被以诈骗罪判刑6年9个月,林志英、薛汉伟被以诈骗罪判刑6年3个月,其他罪犯也分别获刑。

  权威发布

  近3年约1500名 电信网络诈骗犯被判刑

  据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周继业副院长介绍,江苏法院一直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公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627件,生效判决罪犯1461人,涉案金额2.7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近8000余万元。同时,受理的一审案件持续增加,2014年受理177件383人,2015年受理207件509人,今年1至10月受理284件703人。同时,依法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通过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公众挽回经济损失近8000余万元。

  周继业表示,从近几年审理的相关案件来看,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方式多样化,手段智能化,由过去的虚假中奖式、冒充熟人式为主扩大为多种混合模式的诈骗。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模式就有数十种之多,而且手段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迷惑性更强。

  二是分工产业化,运作企业化,由团伙内部分工演变为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诈骗分子以需求为导向,与包括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开贩银行卡、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POS机套现、为诈骗团伙提供线路、开发网络改号平台、网上吸号、分析工具软件以及制作手机木马程序等在内的一系列相对独立、互不相识、时分时合的犯罪分子或职业团伙进行合作,“按劳分配”,各牟其利。

  三是犯罪跨区域,作案流动化,诈骗分子散居不同地区,相互之间依靠互联网等手段进行合作。同时,基于网络不受地域限制的特有属性,往往具有被害人数众多、区域分布广泛的特征,还出现流动作案的势头。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严控制缓刑适用

  周继业表示,江苏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犯罪团伙中的组织、指挥、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以及具有致人身亡或精神失常等从重处罚情节的,依法从严处罚;对于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以及赔偿损失、认罪悔罪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的范围,严格掌握适用缓刑的条件。据统计,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生效判决中,判处5年徒刑以上刑罚的占18.1%;缓刑适用率较同期全省普通刑事犯罪缓刑适用率低12.6个百分点。

  同时加大经济上的惩罚力度。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判处罚金共计7000余万元。

  ◎法官支招

  保护好个人信息,遇转账必须电话核实

  省高院刑二庭毕晓红庭长提出四项建议:一是对个人信息多一份当心,注意保管手机、电脑,账单、凭条、验证码处理完毕及时销毁或清除;二是对核实信息多一份耐心;三是对转账汇款多一份小心,没得到熟人确认的汇款要求一律拒绝,向社会机构、执法部门缴费,如果不能确认账号的真实性,宁可多跑腿到营业网点或服务大厅去办理,但千万不要不核实就汇款。四是对执法部门多一份信心。如果遇到以法院名义进行电话通知的,一定要认真核对法院名称,通过正规渠道联系相应的法院核实。

  ■相关新闻

  网上“免费送折耳猫”?

  江南大学一学生中招,被骗6000多元

  “因为老婆怀孕,希望将家中的宠物送人。”没想到这是骗子的伎俩,江南大学的学生小黄就被网上发布的这条消息骗了6000多元。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今年3月3日,江南大学学生小黄在宿舍上网,看到58同城无锡网站里有个帖子说,有人要把自己养的苏格兰折耳猫送给他人饲养。小黄打电话联系得知,对方姓曹,从事广告业,因为老婆怀孕,想把猫送人。询问了小黄的身份,曹先生表示,猫在广州,免费送,但小黄得承担航空托运的费用。

  当天下午2点半,曹某办了猫的托运事宜,并发送快递单要求小黄确认。小黄登录快递公司的网站,看了付款注意事项,就转了700元。小黄用手机登录快递公司网站查询,发现猫是待款即发状态,经联系客服才发现,每支付100元运费要加1%的手续费。客服人员提醒,快递款已被冻结,需汇入双倍金额,加上1%的手续费才能解冻激活。小黄汇款1414元,一查仍是待款即发状态。客服人员说这笔钱又被冻结了,只因未算上第一笔7元手续费,又需要双倍金额和1%的手续费才能解冻激活。小黄又汇款4249元。至当天下午5点多,猫仍没寄出。客服人员表示因为冻结次数太多了,需要3000元保证金。“我说没钱了,对方就把电话挂了。”小黄再联系,送养人、快递客服人员都联系不上了,QQ号码被拉黑了,快递公司网站无法登录。小黄发现被骗,就报了警。

  经公安侦查,类似小黄这样的受害人涉及江苏、上海、浙江等多个省市。嫌疑人温某、林某在广东珠海落网。经查,1月至5月,温某找人制作了虚假的物流公司网站,特意在网页不明显的地方写明汇款每100元收取1%的手续费,如果没按要求汇款会导致资金冻结,需要重新汇入双倍资金解冻激活。他雇人每天在“赶集网”、“58同城”等华东城市版块发布送养宠物猫的信息,以购买的QQ号、手机号作为联系方式,以免费送养宠物为名实施诈骗。“发小”林某则充当送养人。有人来联系,温某会问身份、工作情况,如果对方说是军警、公务员、银行员工,他就会将对方拉黑。

  领养人同意后,温某即登录伪造的快递公司网站后台,输入领养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生成快递单号等信息,将相关链接发送给领养人要求付费。他又冒充快递公司客服人员或经理,以领养人没支付手续费为由,要求继续支付双倍运费及手续费以解冻前次所支付的运费。不到半年,温某、林某就骗得18人总计10万余元。受害人中被骗金额最多的有上万元。

  记者从滨湖区法院获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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