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嘉兴公安”通报:媒体报道长江口非法倾倒垃圾案后,警方第一时间控制涉案的桐乡市创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1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显示,除了12月17日晚倾倒垃圾被太仓海事局查获两艘涉事“垃圾船”的案件,新查明一起12月8日发生在长江水域南通段倾倒900余吨生活垃圾的案件。
新查明一起案件
在长江南通段倾倒900余吨垃圾
《北京青年报》近期连续报道长江口非法倾倒垃圾事件。12月18日,江苏省太仓海事局在长江太仓段查扣两艘涉嫌倾倒垃圾的货船。
昨晚,据“嘉兴公安”通报称:12月21日,媒体报道长江口非法倾倒垃圾一事后,浙江省委省政府、嘉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初步查明: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经公开招标,对需外运处置的生活垃圾,从2016年9月16日起,由中标单位桐乡市创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以263元/吨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海宁市环卫处收集运到海宁市袁花镇彭墩码头交接,由创洁公司负责运往江苏、安徽等地的环保电力公司进行处置。
11月底,中间商朱某某(安徽寿县人)联系创洁公司,以200元/吨的价格(含运费70元/吨)负责处置。此后,朱某某联系了沙某某(江苏兴化人),并由沙某某安排张某某(河北滦南县人)及船主冒某某(江苏如皋人,“江海货8”货船)将900余吨生活垃圾从海宁市袁花镇彭墩码头外运。12月7日,“江海货8”从海宁出发前往长江水域,12月8日晚,由张某某安排孔某某(江苏兴化人)等人驾驶浮吊船将船上的生活垃圾倾倒入长江水域南通段。
2000吨垃圾
倾倒长江太仓段
通报提到的另一起案件,即12月18日太仓海事局所发现的那起。据嘉兴警方调查,海盐县环卫中心经公开招标,对需外运处置的生活垃圾,从2016年5月25日起,由中标单位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以277元/吨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海盐县环卫中心收集后运到海盐县于城镇黄桥码头交接,由天顺公司负责运往安徽的环保电力公司进行处置。
10月21日、10月22日,天顺公司以每吨160元至170元的价格将垃圾交中间商杨某某(安徽宣城人)处置。杨某某安排船主段某忠(江苏淮安人,已被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刑事拘留)、段某亮(江苏徐州人,已被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刑事拘留)将两船2000余吨生活垃圾从海盐黄桥码头装运至安徽芜湖、铜陵两码头停靠。因无法在码头卸货,12月17日晚,杨某某联系张某某通知段某忠和段某亮将船开至江苏太仓,并安排孔某某等人驾驶两艘浮吊船,将2000余吨生活垃圾倾倒入长江水域太仓段。
11名嫌犯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嘉兴公安”通报,目前,警方已第一时间控制了涉案的桐乡市创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1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长江渔民郑义(化名)表示,警方的调查,证实了他的猜测:有浮吊船参与倾倒垃圾。此前,他们大约在11月11日的晚上驾驶渔船经过太仓杨林口,发现3艘船停在水闸附近,“当时3艘船和我们船相距50米远,能闻到很浓的垃圾臭味。”
“一开始,我们怀疑那些船是垃圾船,但后来又觉得不可能,因为这些船都不适合安装吊机,除非另有浮吊船帮助倾倒垃圾。”郑义说,事后他看到18日被扣押的两艘船才恍然大悟,因为这两艘船,都没有吊机。
郑义分析,尽管目前查清12月份发生两起倾倒垃圾事件,根据他们对江面垃圾量的长期观察,今年发生多起倾倒垃圾事件,仅11月份,就可能至少发生过三起。“希望这几次都能查清,挖出更多‘垃圾船’。”郑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