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车相撞,结果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私了不成只好报警讨说法。结果交警一来,竟发现一方车未年检还“酒驾”,一方无证驾驶。经河北省赤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易海峰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7月12日13时许,易海峰酒后驾驶其未年检的轿车,在行驶到赤城县炮梁乡大岭堡村拐弯处时未靠右侧,而是逆行驶入车道,与迎面驶来的李某车辆相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易海峰与李某下车交流,在事故责任认定上产生了分歧,两人遂决定报警。结果,交警到现场后发现,易海峰身上有酒气,李某则是无证驾驶。
经酒精检测,易海峰血液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经认定,易海峰酒驾肇事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