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看过电影《盲井》的人可能都还有印象,两名男子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害死在矿井下,制造事故假象,再作为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一次次得手,金钱让两人丧尽天良……被害人的儿子成为他们又一个目标,在两人密谋杀死男孩的最后关头,其中一人动了恻隐之心,两人自相残杀,都死在深深的矿井下,小男孩却变成了领取两个杀人犯“抚恤金”的所谓“亲属”。
2014年8月17日下午6点多钟,北京顺义区马坡镇一工地发生一工人坠楼死亡事件。事发后不久,一群人来到工地自称是死者家属,对工地负责方索要大笔赔偿款。警方经过侦查发现,事故背后实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件,情节近似于电影《盲井》。北京三中院今天开庭审理这起被媒体称为“北京版《盲井》”的案件。
2016年12月12日,被告人吉则阿支、马海有布等五人故意杀人案在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开庭前,记者在旁听席上见到了来自陕西的陈女士,她说2014年11月,她所在的村委会接到了北京警方打来的电话,一直在外打工的弟弟小陈出事了,“当时我们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最后我有一个哥哥,他打电话到刑警队,刑警队的人说人已经没了,说是在工地上干活出的事。”
到了北京之后,陈女士才了解到,弟弟在当年8月被人害死在工地了。年近70的父亲得到消息,精神失常了,“一天就是跑、胡说,我老爸就一个希望,能赔我弟弟这条命。”
此案共有5名被告人,其中四名被告人是彝族,所以法院依法聘请了翻译人员担任庭审翻译工作。庭审逐渐揭开事件真相。2014年8月17日18点左右,北京顺义区马坡镇一工地发生一工人坠楼事件,与坠亡工人一同从事施工作业的马海有布(音)称这个工人是彝族,并提供了相关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显示的名字是吉哲达则(音),顺义警方随即介入调查。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理律师告诉记者,“马海有布下楼后,首先给老板打了个电话,之后警方也跟着来了,随后又来了120,120看了伤情以后,医生判断可疑,医生也报了警。”
事发后不久,一群人来到工地自称是死者的家属,对工地负责方索要高额赔偿款。然而,这群人在辨认尸体等过程中表情漠然,要钱态度急切。
原代指出,“到殡仪馆看到人以后没有悲痛的感觉,他们开始是要160万,他们又很急地要求人要很快火化,然后150万,120万,80万,最后说50万也可以。”
被告人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在工地方提出做亲缘鉴定的要求后,这些人的表现更反常,“说还要抽他孩子的血,‘孩子太小,不来’,孩子血一抽一比对,肯定就知道是不是死者啊。他们就很恼火、很反感,很多反常情况,从公安、从公司赔偿,都感觉反常。”
警方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坠亡的工人实际是来自陕西的陈某某,而来认尸的那些人共同预谋杀害了他。
第一被告人马海有布供述,2014年7月中旬,被告人程庭虎(音)、曲木尔古(音)、吉则阿支(音)伙同马海有布(音)等人经合谋,决定实施杀害被害人后制造虚假安全生产事故,再冒充被害人家属索取死亡赔偿金的行为。
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程挺虎根据事前分工,找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某地铁站附近一工地,准备实施预谋的犯罪行为,但因故放弃。之后在2014年7月26日他们再次合谋。
公诉人介绍,由程庭虎按照事前分工,承包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某地区东侧地块2工地的7号楼外墙勾缝工程,将该工地作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吉则阿支(音)根据马海有布(音)的指使,将被害人,32岁的陈××带到北京,由程挺虎负责将他们安排到工地7号楼13层实施高空作业,并由马海有布、吉则阿支伺机实施杀人行为。
吉则阿支供述,在施工过程中,他持铁管击打陈某某头部后,与马海有布共同将其从7号楼13层抛至该楼2层的平台。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认为,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他们要求法院判决被告人偿命,并赔偿各项损失170万。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表示,将为被告人做罪轻辩护。预计庭审持续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