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产位于景区内,公告显示建筑面积292.19平方米
今年8月22~23日,瑞安法院对债务人金某的一处房产进行司法网拍,起拍价为76万元。
这座房屋位于瑞安桐溪风景区内,坐落在桐溪水库西北角,临水而建。因看中这处房产的地理位置和周围景色,瑞安市民涂女士缴纳了10万元保证金参加了司法网拍。
昨晚8时30分许,记者登录该处房产的司法网拍页面,看到拍卖公告中对标的物的介绍为:金某某名下位于瑞安市桐浦乡桐溪村(龙潭)的房产,混合结构,总层数2层,位于第1~2层,于1998年建成,建筑面积292.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3.97平方米。
网拍页面上还附有这处房产的图片,显示为四间二层平房及一间单层平房。
经过117轮竞拍,涂女士最终以250万元拍得这处房产,溢价229%。在付清240万元尾款,准备交付的过程中,涂女士被告知房屋部分结构属于违建, 不在拍卖的范围之内。但在拍卖公告中,却未能注明这一重要事实,涂女士认为这误导她产生了重大误解,给她造成了重大损失,相当于拍卖照片是五间房,她买下 后法院才告知只有四间。
网拍页面所附照片未明确违建,买受人认为法院未尽告知义务
瑞安法院方面确认,此次拍卖由竞拍人自行现场看样,法院方面无统一安排。8月16日,涂女士到库区看样,发现房产一楼仍处于营业状态,二楼则贴有封条无法入内。
“法院的公告只说明了面积,没有明确几间房,我们在现场没办法对面积进行测量核对。”涂女士说,她随后致电公告上的法院咨询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法院工作人员告知主要看拍卖公告和拍卖网页的照片即可,“照片未明确违建,我据此认为单层建筑也是在拍卖范围之内的。”
属于违建的单层平房位于房屋的东侧和北侧,司法网拍页面提供的照片中可见北侧平房。昨天上午,记者在库区实地察看了这处房产,发现违建部分同合法部分的建筑结构相连,且房屋内部有门连通。如无明确说明,市民难以判断是否系违建。
看样过程不具备实地测量条件,网拍公告没有明确说明违建事实,拨打公示咨询电话也没进行说明,涂女士认为自己已经尽所能去了解,但法院方面未充分尽到告知义务,对她的判断造成了影响。
公告为何缺漏违建事实
法院工作人员称不便评论
公告未对房屋确权状况作出说明。那么,拍卖之前,法院是否清楚标的物存在部分违建的事实?
涂女士称,在拍卖结束后进行交付时,她才获准看到了案宗中2016年7月温州天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调查报告,其中第四点“实物状况”栏内,明确注明该拍卖房屋“北首、东首有部分平房未确权(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瑞安法院桐浦法庭经办该案的法官向记者确认这份评估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上报拍卖的材料中已对房屋确权情况作了详细说明,确实有部分建筑未取得产权。”
法院既然清楚标的物产权状况,为何不在公告中予以明示?“挂拍法院作为拍卖的发起人,有义务对所拍之物做详尽的调查并公布拍品相关情况,也有义务做好相 关工作避免对参拍人造成误导。”涂女士认为,因为法院的失误,对她的竞拍判断造成误导,进而才会以229%的溢价拍下拍品。
就此,涂女士曾多次找到负责该处房产挂拍的瑞安法院执行局,以法院方面存在重大疏漏为由要求撤销拍卖结果,但一直未获明确答复。
“涂女士已向我们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我们会在近期作出答复,如果予以立案,将重新作出调查裁定。”瑞安法院执行局执行监督科科长何建荣承认,公告内容的 确对涂女士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至于公告中为何缺漏了“存在部分违建”这一重要事实,何建荣表示在重新裁定之前不便评论。不过他也表示,在该起拍卖纠纷之 后,他们对类似的拍卖物在产权及宗地等方面加强了相关说明。
在瑞安法院将于12月8日起拍的一处厂房拍卖公告内,记者看到,页面标题中直接注明有违法建筑。(温州都市报谢树华)
来源: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