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定远县的张某与被害人小燕(化名)是同事,平时关系比较好。小燕离异后,张某更是对小燕心生爱慕之情。
2015年10月初,张某在与小燕聊天过程中,小燕有关家庭的话题引起张某不悦。张某得知,小燕与前夫离婚后仍住在一起,前夫经常夜不归宿,小燕也准备寻找其他的感情归宿。张某听后非常不满,竟产生了杀死小燕的念头。
同 年10月25日,张某得知小燕一人在家,凌晨3时许来到肥西县某小区小燕家楼下,攀爬至3楼小燕家室外,从卫生间窗户进入屋内。入室后他看到小燕一人熟 睡,便双手掐住小燕的脖颈数分钟,又用小燕床头的数据线将小燕勒昏。张某松开手,见小燕仍有呼吸,又从厨房找来一把菜刀割断小燕的手腕。
作案后,张某离开小燕家。约半小时后,张某认为小燕已经死亡,便用小燕的手机报警投案。
肥西警方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在小燕家小区门口将张抓获。庆幸的是,经抢救,小燕脱离生命危险。
张 某归案后,家人认为他的行为不合常理,提出对张某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经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经鉴定,小燕为重伤 二级。 肥西县法院认为,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实施杀人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杀人未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赔偿小燕医药费等经济 损失13.26万元。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