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大今年已57岁,在家中六名兄妹中排行老大,因拒绝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给老母亲,被泗洪法院拘留十五日。然而当法院执行员向其送达拘留通知书时,他第一个反应就是立即给其近八十岁高龄的母亲打电话,让其迅速到执行局来“救”他,并“大方”地表示他会付出租车费,即便100元也无所谓。
李老太一生养育四儿二女,用她自己的话说,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宁愿自己饿着,也从未让孩子们受一丁点的委屈。
今年6月,李老太在与子女们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其中五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自2016年6月以后的赡养费每人每月200元,并平均分担之前的医药费12173.04元。法院判决后,五名子女无一人自动履行。同年8月17日,李老太申请至泗洪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员多次电话联系老太的五名子女,他们不是称没钱,就是称在外地旅游没时间。
12月3日,当法院执行人员将李老大及李老四(其余三人均在外出打工)强行带至执行局谈话时,李老大依旧在为自己狡辩。
执行人员:“为什么不赡养你母亲?”
李老大:“我养了,不久前我还给了她10斤米。我现在年纪大了,也有病,家里又困难,母亲她有自己的收入。”
执行人员:“10斤米,你好大方!你年纪再大,还能大过你母亲?你有病,想没想过你母亲也有病?当初你父母两人能将你兄妹六人养大,现在你们六人却养不了你母亲一人?”
李老大:“唉哟,小时候她若将我掐死,才好了呢!”
执行人员:“这么说,你母亲将你抚养长大是做错了?”
李老大:“那不至于。”
执行人员:“是你母亲让你来到这个世上受苦了吗?”
“……”
执行人员:“你也是生儿育女的人,你就不怕将来你的子女也不赡养你吗?”
“……”
面对法院执行人员的步步紧逼,李老大终于沉默不语了。
经过对李老大的搜查,执行人员从其身上搜出现金1372元。李老四经过说服教育,悔恨不已,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从此后会善待母亲,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鉴于李老大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法院暂对其拘留十五日,视今后情况将对其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
面对儿子被拘留,李老太哽咽不止,她说自己没有教育好子女,当初太溺爱孩子,以至于孩子们只知道一味索取,而不思回报。(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