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日)下午,镇江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罕见的父亲杀害女儿案。记者了解到,女儿自幼患有自闭症,后来又因被烧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父亲在家人照顾她多年后,于今年3月8日将她杀死。而此前,这名年近半百的父亲,曾有过多次要“送走”女儿的想法。
记者从镇江中院了解到,今年47岁的丹阳男子王某是一名教师,具有大学文化水平,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今年3月8日被丹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3月21日经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王某因其女儿泞泞(化名,殁年19岁)长期卧病在床及自己欠下巨额赌债,生活压力大,遂产生杀害泞泞的念头。今年3月8日7时30分许,王某在家中,采用奶头锤击打头部、卡扼颈部等方式致泞泞当场死亡。
经鉴定,泞泞系被钝器打击头部、卡扼颈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案发后,王某随即打电话报警投案。
在2日下午的庭审上,王某平静地讲述了杀害女儿的原因。据他介绍,泞泞年幼时就不正常,2岁那年被确诊患上儿童自闭症。他曾带着孩子四处求医,但效果并不好。2006年,泞泞被大火烧了以后,身体状况更加糟糕,吃、喝、拉、撒、睡、外出都要人照顾。
“很多同学、同事、朋友都为我担心,他们都说你以后怎么办。我是一直抱着这样的观念,尽力地带她,等到带到带不动了,或者家里有变故的时候,我送她走,我再来坐牢,接受法律的制裁。”王某说。
王某还说,在此期间,不少人都建议他把泞泞丢掉,或者采用什么方法把她处理掉。而在3月8日下手前,他也曾有过多次这样的想法,同时将这种想法跟别人讲过。
“3月2号我掐过她,当时脸憋红了,我就没舍得。后来我还给我老婆写了一封信。”王某当庭陈述:“杀女儿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我也难过。我就想她早点断气,她也不痛苦,我也不痛苦”,庭审中王某还说:“我接受法律的审判,但绝不接受道德的审判。”
到庭公诉的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王某刑事责任;此外,王某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王某还育有一个小女儿。而据法院介绍,王某的妻子和孩子“纷纷要求对其进行谅解”。不过,2日下午的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主审法官表示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