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人体运毒案。被告人温某吞服了59个装有毒品的塑料袋后,在运毒过程中,由于担心毒品在体内破裂,温某主动拨打110报警。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介绍,2016年6月20日下午3点,成都五块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电话那头,报警人称自己体内藏毒,现在体内很难受,请求民警带他去医院救治。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报案人所说的酒店房间,并在房间中找到了该名报案男子。
警方调查发现,现年27岁的温某是广东化州人,据他自己交代,今年6月份他在广东东莞时,一名男子安排包括他在内的15个人从东莞乘长途汽车到西昌,运送毒品。为防止出现意外,另外还有七八名马仔同行。到西昌后,他们被安排在一间出租房里落脚,同行的人陆陆续续被安排出去运毒。
今年6月20日,终于轮到了温某,同行的马仔拿出很多用塑料薄膜包装好的,长得像火腿肠的小袋子让他吞下,每一截大概4厘米左右,并告诉他:“干我们这一行的每一次运货至少要吞60个。”大概一个半小时后,温某吞完了“火腿肠”,被安排跟一个马仔一起乘大巴到了成都。
两人在一家宾馆住下后,马仔离开并告诉温某:“有人会来找你拿货的。”结果,马仔走后不久,温某自觉体内越来越难受,期间还不停恶心、呕吐,并拉出来四袋毒品,因为害怕毒品在体内破裂,温某心想:“万一袋子破了,马仔回来肯定不会带我去医院,找警察的话,大不了关几年,但至少能捡回条小命。”于是,他就拨打了110,民警随后带他去了医院,温某在医院里又排泄出55粒毒品,共59粒,总计339.16克。经鉴定,59粒毒品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12月1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本案涉案毒品、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