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披露,该院已于近日对暴力劫取财物致烤肉店老板娘死亡的罪犯张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4年4月10日13时35分,兰州市安宁区枣林路一家烤肉店发生一起命案,41岁的老板娘马某被人杀害。经过侦查,嫌疑集中到在现场旁边一招待所入住的一名男子身上。
经警方调查,该男子入住信息为虚假信息,且在案发后去向不明。警方通过调取该男子在周边视频监控资料,获取了其体貌特征,并于13日15时许在甘肃酒泉瓜州县将张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受害人马某的手镯、项链等赃物。
张某归案后交代,案发当日9时许,其窜至该烤肉店二楼,发现女老板马某包内有大量现金,顿生歹意,将马某挟持到厕所,用衬衣袖子等勒住马某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抢走受害人手镯、项链和包内6800元现金等财物后逃离现场。
兰州中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另查明,张某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再次实施犯罪,且不足五年,属累犯,对人威胁性极大,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犯不服,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判处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1月2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命令,对罪犯张某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