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那么,是谁有这么大能耐,动了银行账上的钱?又是怎么做到的?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个案子另有隐情。昨天,绍兴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巨额诈骗案。被告人之一的卢某,今年57岁,衢州龙游人。从外表看去,他是个大老板,管理着四家大型公司,业务涉及金融、工程、贸易、造纸等多个行业,号称“每天进出几千万元”。
2011年3月,卢某因在建德有工程项目,需大量资金周转,便找到苏州一家金融投资公司的老总钱某。钱某主要做资金中介,卢某希望钱某能够帮忙找到大笔资金,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很快,钱某就通过自己公司的员工联系到了受害人林某。
起诉书指控,卢某、钱某等人通过以上方式,将林某的1350万元转走,除去支付的利息126.9万元,实际骗得人民币1223.1万元。所骗取的资金,大部分被卢某用于归还债务、支付另外数笔借贷的高额利息。
事实上,这并非卢某等人第一次使用这种方式诈骗。在此之前,卢某伙同钱某等人,在江苏骗取了约7.78亿元的资金,以还本付息的方式归还约4.47亿元,实际骗得人民币约3.3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