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的刘某是延安人,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也坐过牢。10月份,他在柞水境内伙同他人用水兑酱油当柴油卖,后被柞水警方以涉嫌诈骗网上追逃。11月18日,刘某主动投案,当天下午4时许,民警带其去医院例行刑拘前体检,岂料体检完上了警车,刘某突然跳车狂奔百米,后跳进乾佑河里溺亡,跳下去施救的柞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米某受重伤,所幸脱离生命危险。
此事中,有几处令人疑惑不解的地方,11月20日晚,柞水县公安局给出回复。
疑惑一:刘某主动投案后为何又要逃跑?
柞水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刘某可能心想着自己来投案了,民警讯问后自己就没事了。不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投案后应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这出乎了刘某的预判。此外,刘某没有想到警方还掌握了他其他的犯罪事实,“他投案时对案件犯罪事实避重就轻,一些很关键的证据他没有说。”
疑惑二:刘某为何突然要跳河?
事发的乾佑河平常水深3米左右,警方推测嫌疑人刘某跳河是想逃脱民警对他的抓捕,以为跳河能侥幸逃脱,并非想轻生。
疑惑三:民警当天执法是否规范?
柞水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当天给刘某体检时,共去了4名民警,事发时2名民警正在取体检报告,另2名民警先带刘某上车等候,当时给刘某戴了手铐。“民警是依法依规按照程序规定操作的,这是一起普通的诈骗案子,按规定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就是约束性的,我们民警当时按规定用了手铐。”
目前,柞水县检察院也已对此事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