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20时许,大竹女子刘某在大竹县东大街欲乘坐出租车前往大竹县竹阳南路莲印乡,刚上车,刘某就掏出4元钱递给司机,司机不服,称这段路肯定不止4元车费。
当出租车到达目的地时,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刚好4元,女子刘某便出言不逊,对司机李某进行侮辱,还“嘭”地一声关了车门。遭受辱骂后,司机李某非常生气,就下车对刘某进行辱骂还击,双方进而发生抓扯。而就在抓扯过程中,女子刘某突然抱着李某的头一口咬了下去,造成李某的下嘴唇顿时被咬掉一块,后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势情况为轻微伤。
事发后,大竹县公安局竹阳东南区派出所多次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终因对赔偿金额分歧太大,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11月17日,李某向派出所提出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要求,不再接受调解。目前,大竹县公安局竹阳东南区派出所依法对该女子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