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男子酒驾将执勤交警撞倒,并拖行20余米后逃逸。11月16日,吉林市警方称,逃逸男子已经自首,被撞交警暂无生命危险。
15日晚,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聂冲带领民警在江城大桥北侧例行检查酒驾。19时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途经此处时,被查出涉嫌酒驾。
“执勤民警让他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处理,没想到他摇上车窗,开车直接逃跑了。逃跑到聂冲所在的卡口时,将上前拦截的聂冲撞倒,并拖出20多米。”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处长刘全胜说,现场民警见状后立即用警车拦截,该男子停车后又向后倒车,被撞的聂冲从车上掉下来,当场昏迷不醒。
男子倒车的过程中,又撞上后面一辆白色轿车,随后驾车向南逃跑。随即,聂冲被送到吉林市中心医院接受救治。经初步检查,其肋骨骨折、腰椎和头部均受伤。
案发后,警方立即开展布控工作,对肇事车辆进行追踪。经查,肇事司机宿某,今年36岁,家住吉林市丰满区红旗街道。就在警方全城寻找肇事车辆时,当晚22时许,宿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警方自首。
据了解,当天中午,宿某和一个朋友在附近的饭店相聚,点了一些肉串和一箱啤酒。二人从中午喝到下午,各喝了6瓶啤酒。他的孩子上小学,放学后在一家课后班学习,他妻子让他接孩子回家。
宿某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去接孩子。“被查出酒驾后,他非常害怕,想开车逃跑。撞倒民警后,他还想着逃跑,所以又倒车继续逃窜。”刘全胜说,宿某随后开车跑回了家,跟母亲说明了酒驾还撞上交警的事。最终在家属的陪同下,宿某选择投案。
交警部门对宿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宿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6毫克,认定为酒后驾车。
“酒后本来就不该开车,被查出酒驾,民警将对他进行扣12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但他为了躲避行政处罚,驾车撞伤民警,造成损害扩大化,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刘全胜说。
据了解,目前聂冲生命体征平稳,暂无生命危险,但意识仍未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