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通报,9月19日,太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某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某到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公司发现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窦某(女,26岁)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假报账的方式将公司财产300余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警方调查分析,嫌疑人涉案资金共322.5819万元,于2015年7月份至2016年4月份期间,分20笔从该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转出至其他关联公司账户内,后经过一到六手的转账,最终转到窦某、王某(男)、王某(女)等3人的账户内,经查,王某(男)系嫌疑人窦某的丈夫,王某(女)为王某的姐姐。
经过对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时任管理部副经理的窦某让供货商先开发票,后用发票在某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报销。在该宽带公司将货款转账给供货商后,窦某便告知供货商自己公司暂时不需要此批货了,让供货商将货款转账至自己提供的账户内。
警方随即将窦某、王某抓获。经审查,嫌疑人窦某对其伙同丈夫王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假报销的方式,将某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公款322.5819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所得赃款用于购买奔驰、路虎汽车各一辆、住房一套、二人举办婚礼、婚房装修、网上赌博等挥霍。现退回公司账户内115万元,其余207万余元已无法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