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图便宜,南通市某装修公司负责人徐某购买了大量过期胶水准备供装修使用,却发现其中有13吨已经固化无法使用,为了处理掉这部分胶水,他竟安排人员将胶水运至南通市开发区小海街道,倾倒在了路边某处拆迁空地上。10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这起污染环境案件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宣判,以徐某为首的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至三千元。
徐某是南通市海安县人,注册有一家公司承揽装修装潢业务。2015年7月,徐某经人介绍得知启东有家化工厂已经停产多年,有一批过期的水性压敏胶一直没有处理掉。徐某想着可以将这些胶水用到室内装修上以降低成本,他遂与化工厂负责人刘某取得联系,谈妥以200元每吨的价格收购全部60吨胶水。今年1月份,徐某将其中40余吨胶水运到了海安的仓库。对于剩下的13吨胶水,徐某十分头疼,因为这部分胶水已经呈现固化状态,无法继续使用。因此,徐某就想索性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倒掉。随后,他找来此前帮其运货的车主罗某,约定以1000元的价格将胶水运到开发区小海街道。
为避免对方猜疑,徐某也没有说明运到开发区是打算倒掉胶水。而罗某在将胶水运抵开发区后,徐某这才表示,“这批货物是过期胶水,没有用了,随便找地方卸掉,只要不倒河里就行”。此时,罗某虽然明白徐某所说的“不要倒进河里”是因为可能会因此带来污染,但急于卸掉货物的他还是找来了收购废品的刘某等三人,表示可以将货物送给他们,并同样叮嘱其“不要倒进河里”。刘某等人见装载胶水的是100个左右的蓝色尼龙桶,可以用来卖钱,遂欣然将货物全部卸到三人位于小海街道朝阳港村的暂住地附近,并在此后将尼龙桶切割,胶水倾倒在路边拆迁空地上。
经环保部门认定,被倾倒的过期水性压敏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随后警方经过层层排查,五名被告人全部归案,徐某原本打算用于装修的40余吨胶水也被退回原厂家做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