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人钟某因故意毁坏财物被蓬江区法院依法定罪,处罚金8000元。
今年5月23日19时45分许,钟某见女朋友杨某乘坐一陌生男子驾驶的江淮牌小轿车,遂怀疑两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于是,钟某驾驶小轿车行经蓬江区迎宾大道西番寻味餐厅前路段时,多次撞击该男子驾驶的车辆,造成该车多处损毁。
后来钟某才发现,杨某坐的车只是一辆滴滴专车。
经价格鉴定,这辆江淮牌小轿车损坏的价格为2242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本案事出有因,且被告人在犯罪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区某的车辆损失费和杨某的其他损失合计共89481元,得到对方谅解,并主动预交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单处被告人钟某罚金8000元。
来源|江门日报记者朱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