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事人陈某交代,他是宿迁人,今年39岁,目前在浦口做生意,平时没什么爱好,就喜欢喝上两口。10月6日国庆期间,他晚上在家中与家人吃饭,因晚上有事,他喝了两瓶啤酒后就骑上摩托车出去了,结果骑到浦口新马路就被九大队民警查获。经吹气测试,酒精含量20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陈某谎称自己驾照没带,驾驶证号也记不清,于是民警将其摩托车暂扣,让他第二天带驾照到大队处理。谁知陈某不但没有到九大队处理,也没有吸取教训。
10月9日晚,陈某到朋友家吃饭,又喝了近三两白酒。饭后他未经朋友同意,就开着朋友的摩托车出门了,谁知骑到浦口区泰冯路又被九大队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47mg/100ml,为醉驾标准。因连续两次酒驾,陈某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考。同时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