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127家)
北京市(3个)
房山区长沟镇
昌平区小汤山镇
密云区古北口镇
天津市(2个)
武清区崔黄口镇
滨海新区中塘镇
河北省(4个)
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
邢台市隆尧县莲子镇镇
保定市高阳县庞口镇
衡水市武强县周窝镇
山西省(3个)
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
晋中市昔阳县大寨镇
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
内蒙古自治区(3个)
赤峰市宁城县八里罕镇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
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
辽宁省(4个)
大连市瓦房店市谢屯镇
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
辽阳市弓长岭区汤河镇
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
吉林省(3个)
辽源市东辽县辽河源镇
通化市辉南县金川镇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东盛涌镇
黑龙江省(3个)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镇
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北极镇
上海市(3个)
金山区枫泾镇
松江区车墩镇
青浦区朱家角镇
江苏省(7个)
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
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
徐州市邳州市碾庄镇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
盐城市东台市安丰镇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
浙江省(8个)
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
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
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
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镇
绍兴市诸暨市大唐镇
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
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
丽水市龙泉市上垟镇
安徽省(5个)
铜陵市郊区大通镇
安庆市岳西县温泉镇
黄山市黟县宏村镇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
宣城市旌德县白地镇
福建省(5个)
福州市永泰县嵩口镇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
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
南平市邵武市和平镇
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
江西省(4个)
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温汤镇
上饶市婺源县江湾镇
山东省(7个)
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
烟台市蓬莱市刘家沟镇
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
泰安市新泰市西张庄镇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
河南省(4个)
焦作市温县赵堡镇
许昌市禹州市神垕镇
南阳市西峡县太平镇
驻马店市确山县竹沟镇
湖北省(5个)
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
襄阳市枣阳市吴店镇
荆门市东宝区漳河镇
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
随州市随县长岗镇
湖南省(5个)
长沙市浏阳市大瑶镇
邵阳市邵东县廉桥镇
郴州市汝城县热水镇
娄底市双峰县荷叶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边城镇
广东省(6个)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江门市开平市赤坎镇
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
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镇
中山市古镇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4个)
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
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
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
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
海南省(2个)
海口市云龙镇
琼海市潭门镇
重庆市(4个)
万州区武陵镇
涪陵区蔺市镇
黔江区濯水镇
潼南区双江镇
四川省(7个)
成都市郫县德源镇
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
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
南充市西充县多扶镇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
贵州省(5个)
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岱镇
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
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镇
云南省(3个)
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
大理州大理市喜洲镇
德宏州瑞丽市畹町镇
西藏自治区(2个)
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
山南市扎囊县桑耶镇
陕西省(5个)
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
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
宝鸡市眉县汤峪镇
汉中市宁强县青木川镇
杨陵区五泉镇
甘肃省(3个)
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
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
临夏州和政县松鸣镇
青海省(2个)
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茶卡镇
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
固原市泾源县泾河源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个)
喀什地区巴楚县色力布亚镇
塔城地区沙湾县乌兰乌苏镇
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可可托海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个)
第八师石河子市北泉镇
(二)政策: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
《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精神,切实推进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特拟定本通知,并明确支持范围、支持方式等。
通知内容摘录如下:
一、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
小城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培育特色小镇和推动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政策性信贷资金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做好中长期政策性贷款的申请和使用,不断加大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利用政策性金融支持,全面推动小城镇建设发展。
二、明确支持范围
(一)支持范围。
1、支持以转移农业人口、提升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和提高承载能力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土地及房屋的征收、拆迁和补 偿;安置房建设或货币化安置;水网、电网、路网、信息网、供气、供热、地下综合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水体生态系统与水 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学校、医院、体育馆等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小型集贸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活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建设。
2、为促进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平台支撑的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标准厂房、孵化园、众创空间等生产平台建设;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文 化交流中心、民俗传承基地等展示平台建设;旅游休闲、商贸物流、人才公寓等服务平台建设;其他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优先支持贫困地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将小城镇建设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以贫困地区小城镇建设作为优先支持对象,统筹调配信贷规模,保障融资需求。开辟办贷绿色通道,对相关项目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三、建立贷款项目库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项目培育工作,积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对接,共同研究融资方案,落实建设承贷主体。申请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小城镇需要编制小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应分支机构提出建设项目和资金需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应编制本省(区、市)本年度已支持情况和下一年度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清单),并于每年12月底前提交住 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库。
四、加强项目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推动全国小城镇政策性金融支持工作,建立项目库,开展指导和检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进一步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信贷资金。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调县(市)申请中国农业银行政策性贷款,解决相关问题。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掌握政策性信贷资金申请、使用等相关规定,组织协调小城镇政策性贷款申请工作,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要积极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普及政策性贷款知识,加大宣传力度。各分行要积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融资模式,为小城镇建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并联合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努力拓宽小城镇建 设的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小城镇建设实施主体提供重点项目建设基金,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小城镇建设项目涉及 的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可作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