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件,涉案毒品超过18千克,数量之巨为嘉兴地区近年来罕见。
据嘉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15年8月31日,被告人杨俊与王本卫,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8053克,欲从重庆市奉节县运往浙江省嘉兴市贩卖,在奉节县汽车客运总站内,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从携带拉杆箱中查获以上毒品。
此外,王本卫、林成权等11名被告人分别在2015年6月至8月间,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或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俊伙同王本卫运输甲基苯丙胺18053克,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本卫共计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18151.66克,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余10名被告人应分别以贩卖毒品罪或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