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计算机程序,攻击侵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窃取考生个人信息。五华区法院判决,“80后”黑客梅某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作案工具电脑、手机依法没收。
29岁的梅某是重庆市人。一台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2部手机、4个U盘和移动硬盘,这就是“黑客”梅某的“工作装备”。今年3月,梅某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租住的家中,自行编写计算机程序,使用软件工具,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攻击并成功侵入该中心网站报名信息系统,以获取报名参加2016年度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考生个人信息。
可没过多久,梅某非法侵入网站报名信息系统的行为就被发现。4月21日,梅某被昆明警方刑事拘留。
2016年9月,因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梅某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庭上,梅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梅某的辩护人提出梅某的犯罪行为没有对云南人事网产生破坏作用,社会危害性较小,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希望从轻处罚。
五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梅某非法侵入国家事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梅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
五华区法院判决,梅某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作案工具台式电脑主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2部、移动硬盘1个依法没收。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