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安徽省涡阳县重兴村在村室建设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死16伤。日前,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涡阳县丹城镇原党委委员黄影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涡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工程承包人刘长华、具体施工人陈学习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也被同案起诉。
涡阳县检察院指控,2015年7月6日,涡阳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推进2015年度村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县68个村室进行新建或扩建。该文件强调,2015年度村室建设主体为各镇(场、街道),工程需通过公开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是丹城镇党委委员黄影。随后,黄影通知重兴村党支部书记张某:“由你们村自行建设,建设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张某向黄影汇报了村室的建设布局,黄影表示同意。
2015年8月6日,张某代表重兴村村委会与该村村委会委员刘长华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没有建设资质的刘长华将工程转交给同样无资质的村民陈学习具体施工。施工期间,涡阳县城乡住房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村室建设设计不合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遂责令其停工整改,但刘长华、陈学习置之不理,继续施工建设。同年9月24日,在拆除二楼橡胶模板的顶柱时,发生楼面整体倒塌,当场造成1人死亡、16人受伤。
据了解,事故发生当天,涡阳县政府即成立由该县检察院、县安监局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违规发包,建筑物结构不合理,现场施工极不规范,违规操作,当地政府安监不力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黄影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黄影的刑事责任,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刘长华、陈学习的刑事责任。
2015年12月17日,涡阳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黄影立案侦查。今年1月12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后,于5月4日移送审查起诉。涡阳县公安局对刘长华、陈学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涡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目前,此案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