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阿姨,我的生日要到了,我想请您陪我一起去义务献血,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社会、送给自己。”日前,在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起航”观护基地接受帮教的亮亮,用特别的方式度过了自己18岁的生日。这是该院集中管辖鹰潭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一个缩影。
2014年5月1日,月湖区检察院被确定为江西省唯一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经过两年多的运行,该院全方位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方式改革,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今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该院未检科及科长傅燕分别荣获未检工作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特殊理念全程“护苗”
开展集中管辖以来,月湖区检察院以权益保护实效化为抓手,树立“优先、平等、双向、全面”的特殊保护理念,将未检工作的程序特点与未成年人特殊权益保护相结合,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15岁的小杰在朋友提议下,与人合伙抢劫400元用于上网,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将小杰移送检察机关。月湖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展开社会调查发现,小杰平时与家人关系融洽,案发后家长对小杰管教严格,小杰没有再去网吧。被害人也对小杰表示谅解。
该院依法决定对小杰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察期为2015年12月至今年9月。考察期间,该院专门安排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志愿者,对小杰进行一对一帮教。今年2月,在检察官和志愿者的帮助下,小杰变得阳光开朗,还主动要求加入鹰潭市青年志愿者队伍。
2014年5月至今年上半年,月湖区检察院共受理鹰潭市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65件81人,其中批准逮捕47人,不批准逮捕3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8件124人,其中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56人,不起诉50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8人,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中有3人顺利考上了大学,无一人重新犯罪。
专业精干质优效显
“鹰潭市辖区面积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相对较少,实行集中管辖具有明显优势。”鹰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俊介绍,在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构建专业未检工作体系、提升未检案件诉讼质效、促进少年司法统一公正实施等方面,集中管辖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实行集中管辖后,月湖区检察院设立了独立编制的未检科,配备了专职的未检人员,专门办理鹰潭市辖区范围内三个市县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每月人均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2件1.5人,审查起诉案件1.7件2.3人。“而在实行集中管辖之前,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干警人均每月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人数均不超过0.5人。”傅燕说。
通过集中管辖,该院还有效地解决了未检工作机构重叠、职权交叉等矛盾,未检干警办案量增大了,业务能力提高也较快。据统计,集中管辖实行后,该院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用时平均为3天,较之前缩短了2天,办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用时平均为18天,较之前缩短了11天。
“未检+”模式争奇斗艳
“未检+机制”“未检+基地”“未检+爱心大使”“未检+互联网”……“未检+”模式背后,是月湖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助推未成年人扬帆远航的不懈努力。
该院出台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等一系列配套工作机制,并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制定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工作等方面实施意见,构建了“未检+机制”的完整制度框架。
2014年5月至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审查逮捕案件12件15人,批捕11件14人,1件1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受理性侵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9件12人,全部提起公诉后,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
通过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社会观护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基地、社区帮教基地四类基地,该院实现了对在校、外来、无业、失学等未成年重点人群的全覆盖。
如今的月湖区检察院,不仅有一支整合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力量成立的10人合适成年人队伍,还有未成年人维权热线、QQ信箱,创建了涉罪未成年人专属的网络帮教QQ空间——“护苗网络管理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