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过审理,该院28日下午公开宣判一起恶性案件,被告人宋某喆、黄某凯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2015年7月,三亚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杀人案,两名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后为防止罪行败露而杀人灭口。
2015年7月,经营奶茶店亏损、入不敷出的宋某喆、黄某凯二人,为了弄钱决定铤而走险:抢劫杀人!
经过商议,二人决定开车跟踪一些开好车的人,如果有机会就将其劫走,带到三亚境内的天涯烽火台去逼问银行卡密码,取款后再把人杀掉,抛尸在雅亮桥底下的河里。方案确定后,二人购买了帽子、口罩、手套、绳子、松紧带、等作案工具。
2015年7月27日凌晨0时许,二人驾车到三亚市吉阳区海罗村附近的春光路口寻找作案目标。3时40分许,二人看到被害人许某华独自驾驶一辆奔驰越野车经过,便开车跟了上去。车辆进入亚龙湾路口时,宋某喆利用超车的机会刮碰被害人左车门,将其逼停。被害人许某华下车进行交涉,被二人按倒在地拳打脚踢并持刀将其胁持到面包车后座。二人将被害人控制好后,分别驾驶两辆车掉头返回市区,途中黄某凯将被害人的越野车藏匿在事先商量好的市仔村动车桥下,随后宋某喆驾驶面包车直奔三亚市天涯镇烽火台。
到了烽火台,宋某喆将被害人扛到事先放好被子的房间,二人逼问出被害人两张银行卡的密码。随后,黄某凯驾车到天涯镇农业银行验证密码是否正确并取款,分别从两张银行卡里取出2万元和1800元,其中一张银行卡里还有2万多元。
2015年7月27日7时许,二人用塑料绳将被害人勒死,随后,二人购买钢管、麻绳、铁链、锁头等工具,准备抛尸。7月28日22时许,二人驾驶租来的商务车来到大隆水库,在雅亮桥上,二人用铁链和锁头将尸体再一次捆绑,并将15块砖头用胶带捆绑在尸体上后,将尸体从桥上抛入大隆水库。
抛尸后,二人驾车到乐东县,取走被害人银行卡里的2.72万元,并故意在卡内留下500元,并将密码写在银行卡背面,丢在路边一辆摩托车上。后来果然有人捡到此卡,凭密码取出500元。
8月9日,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大隆水库周边发现一具捆绑的尸体。8月11日,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
经三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喆、黄某凯抢劫数额巨大,杀死被害人后又抛尸灭迹,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二被告人在实施抢劫、杀人共同犯罪过程中,密切配合,作用、地位相当,不分主从,均系主犯。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宋某喆、黄某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