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价规范》已经开始征集意见。该标准主要评价正在运营的地铁线路的设施、运营、人员等方面的安全问题。规范新增了乘客意外水平评价,将未构成运营事故的乘客在地铁站受伤事故纳入安全评价考核中。规范规定,地铁应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此外,针对地铁的大客流现状,规范明确了站台、通道的通过人数,并将各站的大客流疏散能力纳入考核。
新增加乘客意外事件考核
近日,市交通委官网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价规范》,并且开始征集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价的一般要求、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人员的管理要求。
据介绍,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对城市轨道建通线路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和运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定期动态检查评估,并以计分评级的方式予以综合评判。然后对相关问题进行监督落实整改跟进整改。
《安全评价规范》将事故风险水平评价拓展为安全表现评价,包含运营事故水平评价、设备故障水平评价及乘客意外水平评价。新增的乘客意外水平评价将未构成运营事故的乘客受伤事件纳入评价体系。
具体来说,自动扶梯意外受伤、车站范围内摔倒意外受伤、安全门车门夹人意外受伤、闸机意外受伤、设备设施意外受伤以及其他意外受伤均纳入乘客意外水平评价。目前,上述类别的事件,在实际地铁运营过程中偶有发生。届时,此类事件依照运营企业责任进行折算,评价车站管理、乘客宣传等运营企业责任的落实情况。
地铁需配置应急救援人员
按照规范,地铁需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各专业部门应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器材。
具体操作上,针对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发生火灾、列车脱轨、列车冲突、大面积停电、爆炸、自然灾害以及因设备故障、客流冲击、恐怖袭击等其他异常原因造成影响运营的非正常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确定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的负责人和组成人员,并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各专业部门应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器材。
规范明确应急救援人员应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相关单位应定期针对不同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站内客流人数被明确规定
规范的编制说明介绍,依据目前的地铁运营状况,增加了动态评价部分及大客流疏运能力的评价。
大客流疏运能力评价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车站,通常为客流规模较大、建造形式或换乘方式复杂的车站。
评价过程中模拟包括列车进出站、乘客上下车、候车、购票检票等活动,综合考虑高峰小时客流规模、疏散通道能力等,评价大客流疏运能力,并据此提出应对大客流的改善措施。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地铁客流逼近千万,数十个地铁站常态限流。本次规范还明确了,站台高峰小时集散量应不大于站台设计最大能力。针对不同的通道,设置了每小时最大通过人数。比如1米宽的楼梯每小时通过人数为下行4200人,上行3700人,混行3200人。这将为地铁设置疏散方案提供更加明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