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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被罚10万元是怎么回事?记者23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因拒不履行协助划拨被执行人存款义务,中国农业银行唐河县新春支行被法院罚款10万元。
2014年2月,方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诈骗案,判处赵军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决生效后,赵军主动交罚金3万元,其余罚金因没找到可供执行财产,一直未得到执行。今年9月2日,方城县法院查明,赵军在农行新春支行有存款7.7万元,遂作出将赵军账户中的现金50650(含执行费650元)元予以划拨的执行裁定。
9月8日下午,法院执行干警持相关手续到银行,要求当班工作人员齐兴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齐称主管领导正在开会,不能办理相关业务。在被明确告知内部规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且账户钱款一旦转移将造成国家损失无法挽回后,齐坚持拒绝联系相关领导,并转身离开工作岗位。
鉴于新春支行拒不协助履行法律义务,方城法院于次日做出决定,对新春支行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于同日向该行送达了罚款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