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天津市一名女童因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8个多小时而窒息死亡。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今天表示,该局已立案侦查,对涉事汽车司机及幼儿园负责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据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初步调查,9月7日8时许,河东区一家幼儿园的司机张某驾驶私家车将该女童从家中接到幼儿园,在幼儿园门前因维修刹车而将女童遗忘在车内离去。16时50分许,张某发现女童被遗忘在车内,随即拨打120,将其送至附近医院,女童经抢救无效死亡。17时许,天津市公安局接到了报警电话。
女童舅舅王先生介绍,7日早上7时许,孩子的父亲将孩子送上幼儿园校车,下午五点,孩子父亲接到幼儿园电话,说孩子在河北区真理道中医二附属医院急救室抢救,等到家长赶到医院的时候,孩子已经没有任何生命体征。
王先生告诉记者,所谓的“校车”其实就是一辆私家车,车上只有一名司机,没有随行老师,王先生认为,悲剧是司机疏忽将孩子遗忘在车内!
其次,王先生认为,学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孩子被落在车里,老师很容易发现孩子没有上课,但在一天的时间内,家人没有接到任何幼儿园的询问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