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深能公司称,最多只能承担250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1.28亿元),并反诉澳政府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环保损失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事故发生时,澳媒报道称,澳大利亚昆士兰政府曾声称将罚款10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512万元)。6年间,罚款金额竟涨1200倍。
澳大利亚政府向法庭提出,要求这家中国公司赔偿6.1亿元,或负责恢复受损海域的环境。听证将持续约4周时间。
澳大利亚“邮政快报”网站(The Courier-Mail)报道称,中国公司表示,澳大利亚政府的索赔数额是“不现实的”,并称最多只能承担1.28亿元的赔偿费用。这一数额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相关规定,以船只大小、吨位及目前汇率计算出的结果。
深圳能源集团抗辩称,在2010年4月3日事件发生以后,澳大利亚政府对于珊瑚礁的修复工作出现了延迟,才对珊瑚礁造成了更多的损坏,并据此对澳大利亚政府进行反诉。
“深能1号”漏油部位
该船2010年搁浅,当时澳方称将罚款100万澳元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深能1号”运煤船是在2010年4月在大堡礁搁浅的。当时该船偏离航道,在大堡礁附近一个叫道格拉斯浅滩的地方搁浅。经紧急处理,船上装载的970吨燃油泄漏了2吨左右,没有给大堡礁造成更大面积的污染。
据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牵头组成的调查小组的初步估计,中国运煤船给珊瑚礁造成的损害面积为3000米长、250米宽的区域,估计需要20年的时间才能恢复。
当时“邮政快报”报道,昆士兰州政府声称,他们将对“深能1号”船只的公司罚款10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512万元),并对责任的当事人罚款25万澳元。而当时澳大利亚出台的新法规定,对此类行为的罚款上限为550万澳元。
2012年10月,澳媒报道,澳大利亚布里斯班法院判处事故主要责任人,“深能1号”大副王学刚18个月监禁,入狱3个月后可监外执行。判处船长王吉昌个人罚金25000澳元。对深能公司的索赔追诉官司则一直持续。
澳方称对于大堡礁的损害须20年才能恢复
另据《环球时报》,这不是大堡礁第一次遭船撞击。2002年,一艘希腊货船在偏离航道后撞进珊瑚丛。澳方称,事故导致1500平方米珊瑚礁遭破坏,泄漏出的油漆污染了周围水域。最终,船主付钱清理了这片水域,并交了10万澳元罚款。
2013年7月,美海军第七舰队两架战斗机在训练中遭遇“紧急情况”,将4枚炸弹投弃大堡礁海洋公园海域。此举令澳大利亚人愤怒。但美海军第七舰队指挥官 称,这些炸弹是惰性的,对环境的影响几乎可忽略不计。大堡礁海洋公园主管也说,这些装置不是真正的炸弹,不会对人或环境构成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