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来到福建做生意,因不满足现状打算开发新的挣钱项目,竟然购买毒品对外销售。近日,经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国水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吴国水是江西人,2015年来到福建省长泰县做生意,经营一家足浴店,虽然没有挣到大钱但生意还算红火,但他并不满足现状,打算开发别的挣钱项目。2015年7月至8月,他从一个江西老乡处获得购买毒品的渠道,随后以每小包200元的价格购买了甲基苯丙胺5小包。今年3月下旬,吴国水将甲基苯丙胺以每小包250元的价格卖给孙某等人供其吸食。
4月1日,吴国水在位于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的足浴店内等候孙某前来交易时,被长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当场从吴国水身上缴获毒品疑似物1小包,净重0.79克。后经鉴定为甲基苯丙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