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20时至7日15时,南昌市老城区出现较大面积停水,导致南昌市140万余人用水不便长达19个小时。8月30日,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事故调查结果,将其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9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处分,其中2人被撤职、2人被开除。
事故发生后,南昌市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国资委、西湖区安监局、西湖区公安分局参加的“8.6”南昌市老城区大面积停水事故调查组。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直接原因是由于青云水厂正常工作的供电线路发生设施设备故障,备用线路又在市政施工中挖伤未及时维修到位,导致两根电力电缆同时停电,无法保证取水泵房的用电。
南昌市安监局通报指出,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相关企业员工责任心不强、野蛮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管理缺失等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细致的排查整改,而是放任隐患长期存在。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应对措施不力、处置不当,导致全市大范围长时间用水不便。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南昌市对事故责任单位洪城水业集团和江西中慧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并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开除、撤职以及由监察部门实施纪律处分等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其中,青云水厂副厂长万屹峰、江西中慧城乡建设开发公司负责水厂路二期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的施工经理陈祎被撤职;青云水厂安全员邓翔、江西中慧城乡建设开发公司水厂路二期道路综合改造工程K2+300现场施工挖掘机司机李顺文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