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宋某不顾朋友的劝阻执意开车上路。在通过一个路口时,红灯亮起,宋某却没有刹车,而是高速撞向前方的小轿车,导致三车连撞,三人不幸身亡,其中还有一名仅一岁多的婴儿。今天上午,宋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北京市三中院出庭受审。
下午下班后,宋某和两个朋友计划着一起聚餐,因为宋某在公司内任车辆调度员,因此他提议由自己开车带着朋友前往饭店。
因为公司宿舍离饭店不远,因此尽管三人都喝了酒,宋某抱着侥幸心理,还是打算把车开走,沿小路返程。据宋某回忆,他当天喝了四瓶多啤酒,但他表示自己依然清醒,“手脚都能控制,开车没问题”。
然而宋某在准备开车前,与一个出租车司机发生了争执。“当时就觉得他喝多了,不能开车了。”朋友黎某回忆。
虽然两个朋友不停劝阻宋某,上车后还试图抢下宋某的钥匙,但最终没有阻止宋某。而对自己的驾驶技术,宋某很有自信,“我是十年的老司机了”。
但在上路行驶到顺平路一个路口时,宋某并没有依照交通规则减速停车等待红灯,而是以63.9km/h至76.7km/h的速度径直撞向了前方张先生驾驶的小轿车,导致三车连撞。张先生车中的三名乘客均不幸身亡,其中还有一个只有一岁两个月的小男孩,另有三人受伤,其中一人受伤程度达到了轻伤二级。
事故发生的当日凌晨2时许,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检验,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7.7mg/100ml。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认为,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公共交通道路上故意撞击他人驾驶的车辆,致使三人死亡,一人轻伤,并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上午,宋某被带入法庭,他身材瘦小,戴着眼镜,显得很斯文。对于自己的行为,宋某表示他之所以在喝酒后立刻开车上路,是因为看到擦身而过的一辆黑色小轿车内有一个枪状物。
“上车之后他就打了一个电话,说是有恐怖分子啊、劫匪啊什么的,胡言乱语的。”今天在法庭上,身在老家的黎某通过远程视频出庭作证。黎某回忆,当天上路后,宋某并没有开车往住的地方走,而是拐向了另一个方向。
宋某说他上路是为了寻找这辆黑色小轿车,但并没有找到。沿着道路行驶时,宋某在事发路口遇到了张先生驾驶的小轿车。当时宋某的车速很快,距离张先生的车辆也仅有一二百米。
“前边是绿灯,我看他在变灯前绝对能过去,我就没减速。”宋某说,当时他还想要寻找黑色小轿车。但就在宋某左顾右盼时,身旁的朋友突然喊了一句“前面有车”。宋某回头时,张先生的车已经在眼前。
宋某回忆,当时坐在身边的朋友下意识伸手试图控制方向盘,腿也伸过来想要踩刹车,但为时已晚,随后就是猛烈的撞击。
“当时我的头也被严重撞击,眼镜也被撞飞了,我严重近视,眼镜没了什么都看不见。”宋某说,发生事故后,他听到有人报了警,就在原地等待。
对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宋某表示愿意变卖名下的一套住房进行赔偿。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