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十多岁的男子周新,是江苏淮安某公司的长途货车驾驶员,收入可观。但从2012年开始,周新迷上了玩赌博机,且越玩越大,经济开始紧张。
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周新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吃饭,两名陌生男子凑到周新跟前,问他要不要高速通行卡充值发票,这让周新怦然心动。原来,为了方便驾驶员通过收费站,周某所在公司为每个驾驶员办理了高速通行卡。以前,高速通行卡里的费用都是由公司会计亲自充值后交驾驶员使用。后来,因充值地点改在高速公路出口处,为了省去来回奔波的麻烦,会计便让驾驶员上高速前自行充值,然后凭充值发票到公司报销。周新觉得,如果有了假发票,就能到公司冒领费用。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周新以200元的价格买了一张面额5000元的发票。拿到发票,周新发现发票背面水印不清楚,明显是假发票。回去后,周新拿着假发票心情忐忑到公司报销,没想到会计简单看了一眼,就将5000元现金交给了他。
第一次如此顺利,让周新喜出望外。此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买点假发票回去报销。因为每次都能顺利拿到钱,周新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假发票的面值也越来越高。
随着报销金额越来越大,周新担心自己冒领太频繁,容易引起怀疑,于是,他将目光盯到同在公司开货车的黄某身上。因为同在驾驶班,周新知道黄某虽然开的是货车,但很少跑高速,因而不会去会计那里报销高速通行费,但公司的会计却不清楚各个驾驶员的行车路线。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周新就用黄某的车牌号开些假发票,然后谎称黄某委托自己代领费用,骗取了会计的信任,一次次顺利拿到报销款。
2015年1月初,周新所在公司对财务进行审计,发现周新提供的多张发票在地税局网站上查不到,随即组织人力对周新报销的发票进行核查,发现自2012年以来,周新先后60次使用虚假高速通行卡充值发票到公司报销,累计金额高达52万元。公司遂报警。经淮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日,周新被淮安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