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3月发生的退役足球运动员冯建国及其妻子李娜因违法停车问题围殴执勤交警一案,8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冯建国、李娜两人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刑两年半。
经济南历下区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4日14时许,被告人李娜因在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违章停车,被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下区大队七中队民警王勇查处,遂对王勇产生不满,驾车跟随、辱骂王勇,并打电话通知其丈夫被告人冯建国前来处理。当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冯建国赶至现场后,与被告人李娜共同对王勇进行拦截,并对其推搡、殴打,致王勇头部外伤、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
3月4日18时许,被告人冯建国、李娜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后经鉴定,被害人王勇右侧第4、5、6肋骨骨折,其中第5、6肋骨骨折已达皮质下,伤情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济南历下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建国、李娜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妨害公务罪成立。被告人冯建国、李娜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冯建国、李娜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济南历下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冯建国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被告人李娜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