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省外年轻男子(其中一人的左锁骨被同伙事先敲断) 窜到铜仁以碰瓷的方式进行诈骗,在碧江区成功诈骗了850元后又窜到江口县故伎重演。5月11日,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成功破获这一跨省碰瓷诈骗案。
5月10日下午4点,江口县凯德街道村民李某到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报案称,其驾驶三轮摩托车在江口县龙井阁大桥路段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查对方一人锁骨骨折,后经协商双方达成2000元的口头赔偿协议。李某在筹钱过程中想到自己手续齐全也投有保险,就到事故中队来报案以便事后进入保险理赔。中队长杨亭听完觉得很可疑,一般的锁骨骨折仅治疗费用都不止2000元,其中定有蹊跷。于是带上民警同报案人一起赶到了县中医院,见到了等在那里的“伤者”蒋某某(男、19岁、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人)及其同伴钱某某(男、18岁、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人)。
见到民警到来,两人显得有点不自然,回答民警的提问也是前言不搭后语的。在进一步了解中,杨亭还掌握到一个情况,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李某还通过对方手机接了一个自称是“110”的电话,电话中要求李某对伤者赔付。根据这些情况,杨亭判断这有可能是一起碰瓷诈骗,随即将李某、蒋某某、钱某某三人带回了事故中队,将情况向副大队长杨斌进行了汇报,杨斌立即组织警力进行突审。很快,一起跨省碰瓷团伙诈骗案浮出了水面。
经查,该团伙于5天前对“伤者”蒋某某进行麻醉并敲断了他的左锁骨,待蒋某某行动无碍后,蒋某某与钱某某、小桂子(网名,真实身份待确定,目前在逃)等人于5月8日由广西桂林出发前往铜仁,5月9日在碧江区实施了一次碰瓷诈骗并诈骗得到850元后,又于5月10日上午来到江口,15时许在江口龙井阁大桥路段寻得目标后实施作案,由蒋某某扮演“伤者”(其内部称为“枪”),钱某某扮演同伴与对方进行协商并负责监控蒋某某(其内部称为“扶枪”),再由钱某某打电话给小桂子冒充的“110”人员(事先在手机里存入其电话号码并将名称保存为110)对被害人进行误导。这看似天衣无缝的碰瓷手段,却在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碰了壁,不到10个小时,事故中队全体人员通力协作,成功侦破了这起跨省碰瓷团伙诈骗案。
目前,该案已移交江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