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维权遭暴打 网络配图
业主投诉:拖
停车问题近一年未解决
春兰花园小区停车费上涨等问题,本报曾于去年8月31日以《物管合同暗“藏”停车涨价条款》进行过报道。当时春兰花园业委会与物管广东汇沣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续签)第二十一条指出,小区小汽车每月的月保费为:露天固定车位业主300元/辆,室内车位业主400元,有效期五年。此 前春兰花园的小区车位费仅为露天每月150元,室内每月300元,合同新规较以往分别上涨了150元和100元。
当时业主主要反映问题在于这份合同并没有 事先征求过业主的意见,属于违法。但业委会则认为,由于小区近半住户属租户,无法征求到大部分业主的意见建议,故业委会作为业主代表组织,有权作出决定。 除此之外,合同中还列明,物管公司将出资320万元用于扩展车位和修缮小区,在公示期结束后,这份合同得以实施。
时隔近一年,春兰花园业主李先生(化名)等人再度找到记者,指出停车等问题非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变本加厉”。“由于小区一直没有对外来车辆严加管制, 导致只有400户有车的小区,晚晚停了600多辆车,不仅马路两旁,就连消防通道都被停满车辆。”李先生等人认为,春兰花园户数1300户,400余辆 车,如果只为业主服务,是完全可以满足停车需求的,而且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拿出20%车位用于临停,但如今业主自身停车都有困难,妄论交通顺畅。
新快报记者昨日驾车前往春兰花园,发现入口处确实有“严禁外来车辆进入”的标牌,但在告知保安“临停”后,记者顺利进入花园内停放。在小区内部,在绿化带上停放、压一半路沿停放、并排停放堵死消防通道的现象随处可见,停车位确实捉襟见肘。
业主投诉:险
消火栓被拦致无法救火
消防通道被堵死,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已是事实,而消火栓也被堵死,致使火灾无法及时得到扑救则是春兰花园的“特色”。业主向记者出示了几张据称拍摄于去年 11月的火灾照片,照片中,春兰花园西南门东侧的民宅起火,现场未见消防车。业主随后带记者前往9栋和16栋之间的通道,发现这里已经被围墙堵死。 “2013年前,这里是春兰花园的一个大门,消火栓就位于围墙外的墙边,但没有征求过我们的同意,这里就被围墙堵死了,外面临街的地方盖起了商铺。”业主 称,春兰花园近年来发生过多次火灾,都因为消火栓被堵,消防通道被堵的问题,延误了扑救。
业主们意见较为集中的则属于老问题:38栋门前的绿化带,被物管“单方面”改造成了停车场,且每个车位基本都成为了固定车位。除此之外,业主们还反映本届 业委会涉嫌违法操纵选举、与物管公司串通一气等问题。部分业主昨日表示,将着手准备重新召开业主大会,罢免现任业委会,重新选举。
业主投诉:恶
热心人士小区被人殴打
4月19日,因上述种种矛盾得不到妥善解决,部分业主寻求街道等部门协助,初步拟定当天下午在业委会办公地点召开协商会。部分业主和热心人士在业委会办公 地点等候多时,得知协商地点改在了地下的老年人娱乐室。热心人士(租户,自称持业主委托书参与)刘先生(化名)自告奋勇前往老年人娱乐室,询问为何改地点 而不提前通知。“当时业委会、管理处和街道、公安的人都在场,管理处的人质问我不是业主,无权参与,还扬言要打我,我只好退了出来。”
刘先生独自一人在小区内草坪处坐了一会,发现有六七名身穿便装的年轻男子靠近,其中一人朝他就是一掌,旁边另一人则飞起一脚,刘先生赶忙躲闪。只见这几人叫嚣道:“你不是要打架吗!?叫你多管闲事!滚远点!”后来有保安上前劝阻这才躲开横祸。
事后,刘先生将遭遇讲述给业主听,业主李先生等人纷纷怀疑,此事系业委会和物管指使所为,意在威胁反抗业主和热心人士“少管闲事”。
回应
业委会称“维权小组”在造谣
新快报记者昨日来到春兰花园业委会办公室,梁姓副主任告知,主要领导均外出开会,无法接受采访,她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抬头为“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的《关于春兰花园所谓“维权小组”在小区散布不实之词的情况汇报》(下称汇报)作为回应。此汇报系递交给京溪街道办城管科的材料。
业委会选举合法
汇报中业委会指“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以“春兰花园维权小组”的名义在小区内大量散发宣传单,“不顾事实进行造谣”,并曾在业委会办公室门口和马路进行拉横幅等活动。
汇报指,关于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互相勾结问题“没有事实依据,是不顾事实造谣生非”。而对于业委会选举是否涉及违法问题,汇报称,2014年6月至2014 年10月期间,选举工作在恒骏居委会、京溪街道办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地进行,且有备案批复,“完全合法”。
消防通道没问题
至于9栋和16栋之间围墙和消防通道、38栋门口设停车场的问题,汇报称,9栋至16栋之间围墙,从广信开发商开始,都是砖墙围设,并非业委会堵设。而 38栋门口固定车位,是依据去年的合同补充协议,物管公司承诺对小区绿化进行改造中的一个项目,车位铺设绿化砖,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完成以后,受到广大业主和车主的赞同,并准备全面推广”。
必须走正常程序
业委会在汇报中称,“春兰花园小区再不能乱下去了,强烈请求政府部门、派出所制止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的不法行为。”业委会认为,业主有意见是正常现象,必须 走正常程序,应以事实为依据、实名向业委会、物管公司或居委会、街道办投诉,“若业主认为有人违法可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