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河市公安局燕顺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一日租房内有一对男女形迹非常可疑。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是一对进行卖淫嫖娼的男女,而且屋内的男子竟然还吸食毒品。
接警后,派出所的民警立即驱车赶往了现场,此时,屋内一男一女两名人员正坐在房间的角落里,桌子上还摆放着吸食毒品用的自制冰壶。
民警:这个自制的冰壶是谁的?
周某:我的。
民警:是你干什么用的。
周某:吸毒品的。
民警:什么时候用的?用它你吸食了多少毒品?
周某:昨天,我也不会分,反正吸了一个多小时吧,两个小时。
民警:大概多少克知道吗?
周某:大概一克。
民警:你第一次接触毒品是什么时候?
周某:两个多月前吧!一个朋友给我说,这个解乏。
男子姓周,是河南人,他说最近公司派他到这边出差,自己便在网上联系了这套日租房,住了下来。因为不小心染了毒瘾,他没事儿的时候便会吸上几口。
周某:想的没那么多了,没烦恼了。
民警:这是谁的啊?这是谁的?赶紧说。
周某:不是我的,发誓,发毒誓,应该就是这儿的,不知道他们谁搁这儿的。
通过检查,民警又从屋内一个黑盒子里发现了这小包白色晶体,看着像是冰毒。对此周某矢口否认是自己的,妄图蒙混过关,只不过他的狡辩却显得非常无力。
周某:盒里那优盘是我的。
民警:盒里的优盘是你的?管是你的吗?
周某:管是我的。
民警:那这里面这个是谁的啊?
周某:这不是我的,不能承认。管是我的,气是我的,那些是我买的。
民警:都在这盒里呢,不是你的是谁的啊?
周某:我不能瞎认,这东西我不知道他们谁带的。
同一个盒里的东西,其余都是他的,却唯独这小包冰毒不是,还想着把矛头引向屋内的这名女子。而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这名女子是周某通过网络招来的失足女。
失足女:通过网络认识的。
民警:当时是怎么谈的?
失足女:500。
民警:该男子付你500块钱,你跟他发生不正当关系?
失足女:嗯!
民警:是现金还是转账啊?
失足女:现金。
民警: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稍后我们会把你们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
而屋内的这名女子一听说要被带回派出所处罚,立马慌了神儿,声称自己身怀有孕,不能接受处罚。
民警:你说你怀孕的事儿是真的吗?
失足女:对啊!我昨天下午用验孕棒验的。
民警:怀孕了你还干这个。
随后,周某连同这名失足女都被带回了派出所。
最终,周某因吸食毒品和嫖娼被警方处以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而经过体检,这名失足女真的怀有身孕,在接受民警批评教育后,她自行离开了派出所。
(河北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