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惊现家族式卖淫团伙,儿子当“老板”,父亲、母亲、妻子和妹妹都是“股东”,他们雇打手,通过招募、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卖淫女,4年间非法获利500余万元。昨日,宜昌警方通报,涉案的张某等17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等罪名,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13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称,这还是我省首例判决的以组织卖淫为主的黑势力团伙。
宜昌警方调查发现,从2010年至2014年,1985年出生的松滋男子张某,及家族和骨干成员先后在宜昌原树脂厂一带开设了6家卖淫场所,通过招募、引诱、容留等手段,长期控制数十名女性卖淫,且被其控制的卖淫女多为90后。
据了解,张某和妻子此前在外地打工。是张某的父母将张某拉下了水。早在2007年,张某的父母就在宜昌东山大道原树脂厂临街开设足道店,虽名为“足道”,实则是从事涉黄交易的场所,张某被这个行业的暴利所吸引。“生意”越做越大。张某一家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他们不仅四处开店,为了垄断当地的涉黄行业,张某要求其他卖淫场所的老板,按照其制定的统一价格收费,严禁其他失足妇女站街招嫖……
2013年,警方组成专班开展秘密侦查。2014年2月至7月,警方相继将张某等17人抓获。